学生参加我校的专业加试,在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参照报名先后时间按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说 明
根据市公安局京公人管字[2003]511号文件规定,本市农业户口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入学后,可自愿转为非农业户口。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盖有北京教育考试院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