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边工边读”试点项目
学生就业保障协议书
为了保障“勤工助学、边工边读”项目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协议:
一、“勤工助学、边工边读”项目本着“学有所长、学有所用”的原则,组织学生在学校的北京联办企业学习、实习、就业。提供学生实习、就业的单位,是能够解决集体生活、学习、安全的在北京的世界500强中的联办企业。
二、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达标者,颁发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成人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后可申请留在北京的委托培养企业就业,也可继续参加本科段的学习。“勤工助学、边工边读”项目负责为毕业生提供三次在北京的就业安置。为防止被安置就业的学生无端、频繁的更换就业单位,学校首次就业安置免费;第二次安置需缴纳200元人民币就业安置费,第三次安置需缴纳400元人民币就业安置费,并且与毕业生签订三年的就业保障跟踪协议。
三、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安排就业:
1、 对于安置的就业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向用人单位报到的或无正当理由私自脱离企业的。
2、 受到行政、司法机关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 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毕业前未取消的。
4、 单科补考三次以上的。
5、 不能如期毕业的。
6、 患各类传染疾病或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残疾而失去劳动能力的。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建档保存,一份由学生本人或家长保存,作为学生就业的根本依据。
五、本协议一经签字即可生效。
学校代表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2010年 月 日 |